最新信息
热门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执行在线 > 正文

限消曝光效果好 债务人主动还钱

作者:朱丽华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1/15 【字体:

    近日,綦江法院通过采取限制消费和在当地曝光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的新措施,顺利执结一件“骨头案”。

  某厨卫公司诉某旅游投资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綦江法院2017年3月14日判令旅游投资公司支付原告某厨卫公司169079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判决生效后,旅游投资公司逾期未履行。厨卫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旅游投资公司有两家正在营业中的四星级酒店,面积均超过一万平米,且均有抵押,该院遂查封了其中一处房产,除了这两处房产,旅游投资公司名下无其他财产可执行。

  该院于2017年10月9日向旅游投资公司下达了限制消费令并将其不履行义务的信息上网公布,同时详细说明了被限制消费后所带来的一系列不利影响,明确告知如再不主动履行,该院将把其不履行义务的信息在当地媒体曝光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一步挤压其生存空间。

  迫于多种执行措施产生的强大合力,旅游投资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主动履行了169079元债务并交纳了2436元执行费,同时旅游投资公司也取得了厨卫公司的谅解,厨卫公司免除了资金占用损失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案款到帐后厨卫公司的负责人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说:“还是你们法院有办法,三年了,我跑了无数趟,对方要么找理由,要么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真的很感谢你们!”。

加入收藏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返回顶部